项目概况
******水利局尉氏县2024年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尉财谈判采购2025-35-1 | ******水利局尉氏县2024年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560000 | 560000 |
******水利局尉氏县2024年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5.2、采购内容及范围:采购130套灌溉水泵、40套物联网控制设备、测量仪器RTK 1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5.6、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交货完成
5.7、质保期: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若符合免征、缓征情况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存在周期性缴纳社保的应提供单位书面承诺说明及最近一期缴纳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自行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自行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应详细注明;
3.2、各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因查询网站更新而在响应文件中出现不同查询页面截图,在本项目中均有效。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