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项目已竣工验收,现施工单位申请撤销上述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4号)等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19日。
公示期内,如发现上述工程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请携带有关证据******银行按程序办理。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常山县人民路5号社会治理中心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0日
公示期内,如发现上述工程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请携带有关证据******银行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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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