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清河县高铁站前广场片区建设工程项目 宣传类广告制作业务谈判公告 ******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宣传类广告制作业务分包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清河县高铁站前广场片区建设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 3.工程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17.6876 公顷。设计内容包含建筑工程、站前广场及配套工程、(祁连山路、热河街、武河街) ******服务中心及地上雨棚;站前广场及室外附属工程包括站前广场、公交大巴场站、地面停车场及配套工程等内容;市政及管网工程包括祁连山路、热河街、武河街三条市政道路市政管网及配套工程。 4.******有限公司清河县高铁站前广场项目经理部广告制作业务。 5.承包方式:其他类。 2.2 工程范围清河县高铁站前广场片区建设工程项目宣传类广告制作业务与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3. 参与竞谈方资格要求(1)本次竞谈要求参与竞谈方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与竞谈方必须是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 2. 符合竞谈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3.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 参与竞谈方的报价必须充分考虑中标后相关的各环节可能发生的费用变化情况。 (2)本项目预算:人民币31.52万元(不含税),超出预算的投标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4. 竞谈文件的获取本次竞谈文件采取电子版发售(不开具发票),售后不退,不提供任何纸质版竞谈文件邮寄。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公告之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4 日 14 时整(北京时间,下同)(即响应截至时间),登录“中铁鲁班商务网-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竞谈文件。 5. 保证金的缴纳本次招标不需要缴纳保证金。 6. 响应文件的递交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7 月 8 日 14 时整。 5.2 响应文件的递交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线下和网上递交后方为有效。 (1)纸质版的响应文件:递交至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竞谈文件。 (2)电子版的响应文件:包括线下和网上,线下递交地点同纸质版响应文件,网上递交平台为下载竞谈文件的“中铁鲁班商务网-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并须填报投标报价(各项填报金额应与投标文件一致)。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谈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发包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谈公告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 8. 发包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发包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上琪 电话:******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造甲村111号。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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