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招标公告
中城[2025]仙字招第07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菜溪乡石峰村清水自然村溪岸修复工程二期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 ******有限公司 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仙游县菜溪乡;
2.2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5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并结合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 个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3.2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参与小额水利工程投标企业需自主填报完善本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水利水电工程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7投标人须是招标人邀请的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5年11月28******人民政府网(******/cxx/tzgg/)及数字仙游电子业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下载的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万元整(¥1000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7条款。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08日10时00分。
7.2提交地点为:******人民政府会议室。
7.3本招标项目为纸质投标,投标人须提交书面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cxx/tzgg/)及数字仙游电子业务平台(******/)同时发布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本公告未见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委员会 ;
联系人: 薛先生 ;电话:139 5073 0588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李女士 ; 联系电话:151 0590 0277 。
2025年11月28日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菜溪乡石峰村清水自然村溪岸修复工程二期工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