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延安市新区坤岗国际七号楼一单元6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7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RZC-******
项目名称: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宝塔区农业环境保护站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8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1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农业服务 | 回收、转运残旧农膜725吨。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81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包2(延安市宝塔区农业环境保护站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1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2-1 | 其他农业服务 | 回收、转运残旧农膜1055吨.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宝塔区农业环境保护站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镇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合同包2(延安市宝塔区农业环境保护站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镇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宝塔区农业环境保护站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6)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经查,磋商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合同包2(延安市宝塔区农业环境保护站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6)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经查,磋商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5日至 2025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 08: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延安市新区坤岗国际七号楼一单元6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新区坤岗国际七号楼一单元60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新区坤岗国际七号楼一单元6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现场领取)。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4.项目名称:延安市宝塔区农业环境保护站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市宝塔区农业环境保护站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志丹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新区坤岗国际七号楼一单元6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