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皖新物业芜湖分公司赠品物资采购
项目编号:HAHZB******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0日
开标日期:2025年11月28日
皖新物业芜湖分公司赠品物资采购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人民币壹拾捌万零捌佰捌拾玖元整(¥180889.00)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西一环以东、古泉路以南侨城壹号A34#楼101铺
采购人名称:******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春江明月阅麓苑******办公室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科学大道88号信达银信广场A座20楼
项目负责人:杨工、潘工
联系电话:******9、******8
公示期: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1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科学大道88号信达银信广场A座20楼,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