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项目 西秀区刘官一期风电场项目 ,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风电场道路、平台专业分包工程 进行公开谈判采购,************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 西秀区刘官一期风电场项目 ;
2.2项目所在地: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 ;
2.3项目概况:******有限公司机型: 14台SI-6.7-242-140和1台SI-6.25-220-125的风电机组,装机总容量100.05MW。配套新建110kV升压站1座,风电场区以35kV集电线路直接接入110kV升压站,以1回110kV送出线路接入安顺电网110kV东屯变电站110kV侧,新建刘官升压站-东屯110kV送出线路长度10.6km,导线截面选用1×240mm2。风场年等效发电小时数不低于1852 h(不考虑当地电网限电因素);
2.4采购范围:风电场新建道路及扩建道路施工、进场道路、场内道路(含进站道路)施工、风机吊装平台施工、道路修复、大件运输道路迁改、弃渣场施工、风机基础开挖及回填施工、风机基础地基处理;分包范围内的租地及青赔;大件设备牵引及大件设备堆场租赁;分包范围内的施工协调、征租地协调、地方关系协调;分包范围内的材料采购;满足设计、风电场大件运输及风机吊装要求直至竣工验收移交。(具体范围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包括但不限于:
(1) 进场道路(新建或改造):材料采购、场地平整、地面附着物清理、地基处理、土石方开挖回填、路基、路面、原有道路修复、边坡防护、挡土墙、排水边沟、排水路面(如有)施工、二次转运、余土外运、弃土(含弃土堆场,如因溜坡导致的生态破坏及罚款由分包人负责恢复并承担一切损失)或挖方堆方照管防盗、道路清障等施工、协调,最终满足大件运输、工程施工正常通行及相关验收要求;
(2) 场内道路(含进站道路):材料采购,场地平整、地面附着物清理、地基处理、钢板铺设(如需)、土石方开挖、回填、路基整平碾压(需提供压实报告)、铺筑、转弯半径加宽、错车道、平面交叉、培土路肩、软弱地基路段换填、余土外运、弃土(含弃土堆场、如因溜坡导致的生态破坏及罚款由分包人负责恢复并承担一切损失)或挖方堆方照管防盗、道路维护、维修、边坡防护、挡土墙、沟渠换填、涵管敷设、排水边沟施工、必要的道路标识、安全警示、限速提示、洒水防尘,材料堆放、简易边沟、排水沟、排水路面(如有)修整、二次转运、道路清障等施工、协调;
(3)桥梁搭设或加固:材料采购、地基处理、原有桥梁加固、新建桥梁、二次转运等施工、协调,最终满足大件运输、工程施工正常通行及相关验收要求;
(4) 大件设备运输道路清障(保畅、三线迁改等):高速收费站出口外(不含出口改造)至各风机机位点(含风机机位平台)的道路接口的改造、协调及恢复、电力、广播及通信线杆挪移、限高杆挪移、广告牌、门型架、砖石等构筑物、坟墓拆迁补偿、林木砍伐(含场外林木补偿)等材料采购、施工、协调及手续办理工作,含协调及拆房屋补偿、最终满足风电场大件运输、工程施工及施工机械通行要求,直至项目施工结束;
(5) 风机吊装平台:材料采购、清表、地面附着物清理、地基处理、钢板铺设(如需)、土石方开挖、回填、换填、分层碾压、夯实,二次转运、边坡防护、挡土墙、排水边沟、余土外运、弃土(含弃土堆场、如因溜坡导致的生态破坏及罚款由分包人负责恢复并承担一切损失)或挖方堆方照管防盗等施工、协调,最终满足基础施工、风机吊装(含主吊、辅吊站位)、设备堆放要求,如不能满足吊装要求则按承包人要求采取其他措施;
(6)地方关系及征租地协调:
1)分包人负责协调承包工程范围内各级政府、林业、国土、公安、人社、能源、住建、公路、应急管理、环保、水利等地方主管部门,承包人负责承担征租地及地上附着物(含砖石等构筑物、坟墓拆迁、林木砍伐(含场外林木补偿))的补偿费用;
2)分包人负责地方关系协调(包含村、村民)及自身工作人员工作经费,负责征租地、青赔的协调工作并承担协调费用;
(7) 水泥道路修复:分包人负责因大件运输造成水泥道路损坏修复,路面降方、路基加固、道路水泥路面修复施工、排水沟修复施工等,最终通过当地村、村民、政府的验收,并取得书面验收证明;
(8) 风机基础开挖回填及地基处理:风机基础土方开挖、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余土外运、毛石混凝土换填,最终满足风机基础施工要求和设计要求。
(9) 临时、长期租地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赔偿: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临时租地、检修道路的长期租地、集电线路地埋部分的临时租地补偿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赔偿;负责补偿费具体向下支付,若因相关费用未能及时支付所产生的阻工等相关事宜由分包人全面负责处理,不得影响项目的正常推进,否则承包人有权处罚;
(10)其他:分包人负责风电场大件运输过程中的牵引工作,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大棚拆迁补偿,设备堆场租赁。
2.5工期要求:
(1)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计划于 2025年12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承包人书面下达的开工令/开工通知载明时间为准);
(2)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计划于 2026 年8 月 31 日竣工;
(3)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26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数为准;
(4) 缺陷责任期为本分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4个 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法的独立经营法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不良业绩记录,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和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须为响应人本单位职工(提供社保证明),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附承诺);
(3)其他人员: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须为响应人本单位职工(提供社保证明),且符合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若拟派人员为退休人员则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安全员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或者扫描件。
3.2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有限公司黑名单的禁入承包商。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将选取一名中标人。
3.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8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以下称“阳光采购网”)进行投标人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提示:进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投标的项目需领取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2月 01 日 AM 9:00 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阳光采购网”,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系统下载采购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期间需在“阳光采购网”领取CA数字证书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00(人民币)元。
5 现场踏勘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现场踏勘,踏勘现场的事件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5 日 AM 9:00 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阳光采购网”,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地址及信息如下:
******有限公司
地 ******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联系人: 李朗云
电 话: ******
邮箱: ******
******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