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吴村回迁楼棚户区改造配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街道吴村回迁楼棚户区改造配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街道吴村回迁楼棚户区改造配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项目编号:NY-GC-******-01-01
3.招标控制价: 1550.00万元(其中施工费1544.00万元,设计费6.00万元)。
4.计划工期:50日历天。
******消防栓、流量表、道路硬化、绿化等相关辅助设施等。
6.工程地点:本项目拟建于宁阳县城北部,兴隆街以北,建设路以西,文庙西路以东,吴村社区东部。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现阶段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壹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3.3.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设计资质,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壹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3.3.3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4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指定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且联合体协议中须承诺:联合体成员各方根据协议内容共同为本项目负责,各成员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和招标人无关。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3.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7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8投标报名时所使用的的项目负责人等材料一经提交,未经招标监督、监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更换。参加投标和承接工程任务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与投标报名时一致。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2025年10月1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报名,(网)线上开评标,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期限内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招标文件或注册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05日09时00分。
2下载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招标文件下载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公告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委员会
地 址:******办事处吴村
联系人:李主任
电 话:******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盛和家园商务楼北区21-2号楼21层21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主任
电 话:******
九. 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杜主任 联系方式:******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办公室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