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21日我局拟对拜泉县鑫东农业机械报废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服务中心
邮编:1647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拜泉县鑫东农业机械报废拆解项目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长春镇 |
拜泉县鑫东农业机械报废拆解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长春镇,本项目设一条报废农用机动车拆解线,只设置拆解过程,不设置破碎过程,也无零件清洗及精细、翻新等步骤。占地面积为4000m2。******办公室一座,事故池,新建危废贮存库,报废农用车贮存区,地磅。本项目建成后年拆解报废农用机动车1000辆。本项目不设宿舍、食堂,******办公室冬季采取电取暖。 总投资80 万元,环保投资2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3.8%。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COD、氨氮,排入厂内防渗化粪池,后排入拜泉县东翔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pH、COD、BOD5、SS、氨氮、石油类,采用油水分离处理后,定期拉运至拜泉县东翔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拜泉县东翔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油液抽取安装集气装置+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危废贮存库安装集气装置+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2);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切割、拆解工序颗粒物采取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措施,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车间外非甲烷总烃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厂房隔声封闭、加装减振隔声等措施,限制噪声向外传播。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 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设置1座危废贮存库,建筑面积为200m2,全封闭,用于存放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石棉废物、废电路板、废尾气催化剂、沾有油污的手套、抹布、废墩布、废活性炭、油水分离池废油和污泥等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各存储区设置导流系统,在废有机溶剂存储区、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存储区、废铅蓄电池贮存区分别设置20cm高围堰及事故池(其中废有机溶剂存储区事故池容积为0.5m3、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存储区事故池容积为0.5m3、废铅蓄电池贮存区事故池容积为0.5m3),事故池内收集的废液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进行设置,地面防渗、防腐、裙角防渗。一般固废在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