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有限公司镇巴县惠康定点屠宰厂及生鲜储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镇巴县惠康定点屠宰厂及生鲜储备建设项目
******办事处李家坪村
******有限公司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约8.3亩(5533m2),建设标准化生猪屠宰厂房,生鲜储备气调库,安装机械化屠宰生产线两条,生猪待宰厂房,办公用房及配套设施设备等,年屠宰生猪15.06万头,主要建设内容按照不同功能可划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1月17日(20个工作日)联系人:曾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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