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当阳市沮河流域玉泉河(蝴蝶泉陶瓷厂至清水桥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 ******改革局以“当发改审批(2024)101 号 ”批准建设[登记备 案项目代码:2404-420582-04-01-195402],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 例为 ******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鸿泽项目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当阳市沮河流域玉泉河(蝴蝶泉陶瓷厂至清水桥段)水环境 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
2.2 项目概况:当阳市沮河流域玉泉河(蝴蝶泉陶瓷厂至清水桥段)水环境综 合治理项目(一标段)位于当阳市玉泉寺景区、长坂路片区和环城南路片区,总投资约975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937 万元,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
①、玉泉河(铁路-蝴蝶泉陶瓷厂)段新建 DN400~DN600 污水主管网,并对临******居民住宅排水进行改造,沿线新建DN75、DN110建筑污水排出管和DN300污水支管,收集建筑生活污水;②、玉泉河(蝴蝶泉陶瓷厂-清水桥)段维修升级改造 玉泉河(蝴蝶泉陶瓷广至凌云科技段)地下 DN800-DN1000 污水主管网 6.37 公里, 拆除河道内截污干管沿玉泉河右岸新建 DN1000 污水主管网。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2.4 项目地点:当阳市。
2.5 工期控制目标:同本项目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6 质量控制目标:同本项目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2.7 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工程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CJJ/T275-2018)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建设局和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关 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管理的通知》(宜自然资建发〔2024〕10 号)和当阳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围挡标准按该文件《参考图集》实施。按照宜昌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宜昌市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22〕14 号)要求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应用及评价,实现 A 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2.8 履约期限: 自签订监理合同至保修期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 3 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未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当项目总监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取得已担任项目业主书面同意且投标人应为本工程 配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 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配置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还应上传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相 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于 4 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 1 人,总 监代表 1 人(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人(必须包含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人),监理员不少于 2 人];(若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人员要求如下:
①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
③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
④监理员:必须具备有效的《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 教育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5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安 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提供 2025 年 1 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由社会劳动保 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 位或其分公司。注:如果是退休人员,则提供退休证和返聘协议。
3.6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 ******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8 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 ”(以下简称 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3.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等 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 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 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 系统(网址为:******/)-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00时00分至2025 年7月16日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3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或实体 CA 锁、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之家)三楼 进行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 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 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 ”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 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不见 面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评标办法
8.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定标方式:是。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5 年7月10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建设局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友谊路 18 号
联系人:徐发前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当阳市天泽苑 F3-1-102
联 系 人:孙丹丹
联系电话:******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 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tpbidder)中注册、 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 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