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江宁区甘泉湖等34座水库(重点塘坝)除险加固改造工程涉生态管控区有限人为活动论证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0E | 南京市江宁区江南路9号招商高铁广场A座602室 | 86.42(均分制) | 271000元 |
采购包2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MA21XW3678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泰路8号汇智科技园B3栋第14层1401室 | 86(均分制) | 100000元 |
采购包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MA1NB721X3 | 浦口经济开发区百合路121号-113 | 74.32(均分制) | 194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江宁区甘泉湖等34座水库(重点塘坝)除险加固改造工程涉生态管控区有限人为活动论证 服务范围:该项目总共涉及甘泉湖等34座水库(重点塘坝)除险加固改造,是为了确保水库防洪安全和工程效益的发挥,对其进行必要的除险加固。主要建设内容为坝体加固及防渗处理、溢洪道拆建、完善配套管理设施等。根据相关规定,开发性建设项目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必须进行涉生态管控区有限人为活动论证,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服务要求:完成江宁区甘泉湖等34座水库(重点塘坝)除险加固改造工程涉生态管控区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并通过会务审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 服务标准:完成江宁区甘泉湖等34座水库(重点塘坝)除险加固改造工程涉生态管控区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并通过会务审查。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戴玉琴、仲琳、谭志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68%执行,每个标段招标代理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包一:3000元;包二:3000元;包三: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水务局(本级)
单位地址:江宁区天元中路189号
联系人:文科
联系电话:025-******
采购包3
******水务局(本级)
单位地址:江宁区天元中路189号
联系人:文科
联系电话: 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26号浦江大厦11楼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工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