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高穴镇木牌村4、5组道路加宽项目 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竹小额工程(随)〔2024〕88号
******委员会
******有限公司
根据 竹财预〔2024〕48号、竹财预〔2024〕75号、竹财投评预〔2024〕205号等文件要求,经高穴镇木牌村党总支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以及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定对该工程对外发包。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经达州市小额工程网上超市选取施工企业,此工程由乙方竞得。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大竹县高穴镇木牌村4、5组道路加宽项目发包方的竞价和质量要求以及承包方的竞价响应,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名称:大竹县高穴镇木牌村4、5组道路加宽项目
第二条 项目地点:大竹县高穴镇木牌村4、5组
第三条 项目内容:大竹县高穴镇木牌村4、5组道路加宽项目位于大竹县高穴镇木牌村,由大竹县高穴镇木牌村******委员会为建设单位,该项目为大竹县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拟在木牌村4、5组道路加宽项目,长314米,均宽1米,道路硬化厚0.2米,采用混凝土C30砼安砌建设。主要用于******居环境,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极大方便群众生产、安全出行等。工程应符合交通、住建、市政等部门的规范和要求。具体详见工程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
第四条 项目期限
1、交付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90 天后全部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如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本项目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如 地震、战争等),工期不得延误,如果乙方无故拖延工程超过完工日期 30 日,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2、缺陷责任期: 自项目竣工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 壹 年。
3、质保期:自项目竣工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 壹 年。质保期内若出现工程质量相关问题, 由乙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同时维修、养护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质保期内若因甲方原因或者不可抗力事由造成建筑物损坏,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乙方应甲方要求可以对建筑物进行维修,维修费及工时费由甲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