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26-2028年零星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项目进行校内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编号:1210-2541YDZB9337
二、******学院2026-2028年零星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项目
三、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资格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中选供应商 |
1 | ******学院2026-2028年零星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 | 自2026年1月1日到2028年12月31日,若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如服务期届满,受委托方所代理的项目尚未完成所有工作,则服务期自动顺延至所代理项目的所有工作完成之日。 | 2家 |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3、项目属性:服务类。
4、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服务。
5、供应商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5、供应商已领购本项目比选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1日期间(上午******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响应供应商凭《投标登记表》(登陆******)加盖公司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处登记并领购比选文件。
2、邮购比选文件者,请将《投标登记表》签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E-mail:******,联系电话: 020-******),并另加快递费50元(人民币),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3、购买比选文件及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注:此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
(1) ******银行广州分行
(2) ******有限公司
(3) 账号:************7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10时00分(响应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5年10月24日9时30分)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
九、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4日10时00分
十、开启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学院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272号
联系方式:颜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
联系方式:周小姐,******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