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自动驾驶公交车辆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GJJT-星辰-2024-002)
公示结束时间:2025 年 01 月 05 日
一、评标情况
******有限公司自动驾驶公交车辆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189 万元,质
量:达到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 天;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160.003 万元,
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 天;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50.22 万元,质
量:达到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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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将书面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注明日期)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公示期:3 日,包含一个工作日)提出,以书面形式送至招标人处,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均对评标结
果无异议。
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
起 7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
料。但对招标文件、开标及评标结果的投诉,投标人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3、特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异议或投诉,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的;
(2)质疑函和申诉书的主张者不是当事人,或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3)所有纸质材料无法定代表人或该项目授权代表签字和公章的;
(4)未附相关证明材料的;
(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未在开标开启前提出的。
(6)投标人已经参与开标,再提出招标文件质疑和申诉的。
4、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招标人有权驳回,并且将其列入不良
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3 年内甚至永久不得参加招标人的招标活动: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
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合约法务部。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镇保水能源综合体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51 号环球领地金融中心 A 座 9 楼 909 号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28-******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