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全省普通国省干线G206威汕线舒城段路面结构性修复工程(舒城县周瑜立交至小关段一期)”招标文件疑问回复及内容变更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一、相关潜在投标人的提问已收悉,现做出回复,内容如下:
疑问一: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中“须含水稳全深式就地冷再生施工工艺”的要求,我司业绩中仅体现具有“水稳就地冷再生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原招标文件“类似工程业绩指: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200万元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须含水稳全深式就地冷再生施工工艺)施工业绩或单项合同中包含工程投资不低于2200万元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须含水稳全深式就地冷再生施工工艺)施工业绩”现变更为“类似工程业绩指: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200万元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须含水稳全深式就地冷再生施工工艺或水稳就地冷再生施工工艺)施工业绩或单项合同中包含工程投资不低于2200万元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须含水稳全深式就地冷再生施工工艺或水稳就地冷再生施工工艺)施工业绩”。
二、招标文件内容变更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1.1.4.5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现变更为“1.1.4.5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一并变更,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门户网(******)相关更正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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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