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单位: | ******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5-10-15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1402-00059 二 、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天化街40号楼J 中标(成交)金额:299,100(元) 评审总得分:93.9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C******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按照上级文件及招标人的要求开展30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服务要求:由无障碍改造机构负责上门评估改造对象的家庭环境,根据残疾人身体状况及改造意愿,设计提出“一户一案”改造方案;依据经审核确定后的改造方案实施具体改造工作,配置******居住环境等,“一户一案”设计无障碍改造方案,由招标人审核通过后,经残疾人或其联系人签字同意后,存入改造档案。 (2)改造施工:由无障碍改造机构依据审核通过后的改造方案进行无障碍改造,配置相关设施设备。改造机构要保留完整的改造信息,包括设计图、改造前后对比照片等资料。 (3)工作验收:改造完成后,由无障碍改造机构向招标人申请验收,并提交《验收单》及有关档案资料。验收合格后,由残疾人或其联系人对改造结果进行签字确认,由验收小组成员在验收表上签字确认。 (6)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验收报告:履约验收书。 (7)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A.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 B.维修及技术保障:由无障碍改造机构负责所有产品的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技术保障。 服务时间:30日历天(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春艳、刘玉广、陈旭、黄宝双、马丽英(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92%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12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北昌街东府花园8-3A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南中街12-3#楼E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亮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5年度连山区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