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ZJ2025B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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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5年北京市建筑垃圾综合治理违法信息收集服务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所在辖区 | |
项目业主 | ******委员会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62.880000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5月23日 00时00分 |
见比选文件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须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应是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不是为采购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上述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递交截止时间;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对小型和微型企业;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控制在62.88万元,首付比例50%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见比选文件
项目编号 | ZJ2025BJ****** | 项目名称 | 2025年北京市建筑垃圾综合治理违法信息收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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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所在辖区 | 北京市 | |
项目业主 | ******委员会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62.880000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5月23日 00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见比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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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须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应是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不是为采购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上述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递交截止时间;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对小型和微型企业;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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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说明 | 项目控制在62.88万元,首付比例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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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说明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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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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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见比选文件 |
联系人 | 尚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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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联系电话 | ******508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
公司电话 | |
个人电话 | |
邮件 |
联系人 | 尚先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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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508 | 公司名称 | |
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