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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机场项目—山东航空基地综合保障工程涉轨道安全保护区监测服务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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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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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机场项目—山东航空基地综合保障工程涉轨道安全保护区监测服务谈判公告
******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山东航空基地综合保障工程涉轨道安全保护区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厦门新机场项目—山东航空基地综合保障工程涉轨道安全保护区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CCAD-A-******9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项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五)项目需求:
本次工作内容主要为厦门新机场项目-山东航空基地综合保障工程涉轨道安全保护区监测服务。具体工作要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厦门市轨道交通监测监控技术管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CJJ/T 202-2013)、《厦门市轨道交通地铁保护管理标准(试行)》以及国家有关规范并结合项目实际编制监测方案;
(2)负责协助招标人办理监测方案的相关审查备案手续;
******有限公司审查备案************有限公司两套;
(4)负责监测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预警并提供监测成果报告;
******************有限公司、监理等各方代表进行现场原************有限公司和监理进行存档;
(6)协助编制轨道交通安全保护方案及应急预案,并通过对监测数据的分析,验证对轨道交通的施工保护方案是否可行,指导施工进行相应调整;通过监测预报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工程安全;
(7)根据所定的监测计划进行************有限公司;
(8)中标人每次监测需通知监理及招标人工作人员进行旁站,监测是否完成以招标人及监理现场签字为准;
(9)保证提供的监测数据及监测报告内容真实有效。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1)《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7-2006;
(2)《工程测量标准》GB 50026-2020;
(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2013;
(4)《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
(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17;
(6)《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 50652-2011;
(7)《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CJJ/T 202-2013;
(8)《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
(9) 《穿越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检测评估及监测技术规范》DB11/T 915—2012;
(10)《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建质[2016]173号;
(11)《厦门市轨道交通监测监控技术管理规范》厦轨道[2017]104号;
(12)《厦门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管理办法》(2013)13号;
(13)《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2019);
******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安全保护技术标准》Q/AMTR-AQ-001-2020;
(15)本工程相关的设计文件、勘察报告等相关资料;
(16)其他国家及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现行相关法规、规范、规程。
出具的监测成果:符合国家和省市颁布的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以及《厦门市轨道交通地铁保护管理标准(试行)》(Q/XMRT-AQ-001-2018)、《厦门市轨道交通监测监控技术管理规范》的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正常。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和综合勘察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五)近三年内(2021年12月1日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接项目前 3 年内(2021年12月1日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300 万元且具有类似厦门地质条件的地铁保护监测项目业绩。
(八)具有近三个月(2024年10月至12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九)近三年内(2021年12月1日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十)报名人不得采用挂靠形式参与采购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服务项目转让、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十一)采购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三)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本项目将选定不少于3名、不超过7名符合资质要求的报名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若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不超过7名(含),则全部成为备选供应商;如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超过7名,采购人将组织资格预审,对报名供应商的企业综合实力及业绩等方面进行评分并排序。排名前7名(含)的供应商成为采购项目的备选供应商。经核实如有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时,排名靠前的供应商保留,排名靠后的淘汰,并由后续供应商按排名先后递补。
三、报名要求:
******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申请人不得采用挂靠形式参与采购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服务项目转让、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8.具有近三个月(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9.响应截止时间前15天内的“信用中国”(******/)中完整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息记录的截图
******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如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2021年至2023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公章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格式自拟)
12.业绩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合同主体、金额、期限、订立时间、服务内容等)、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其他可以证明的资料。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涛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子邮箱:******
******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
十、其他

1.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2.每份报名材料涉及多页的须首页及骑缝加盖公章,且在文件中明确签字盖章的位置签字及加盖公章,并上传复印件(PDF格式)。

3.我司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黑名单供应商界定及处理措施详见公告附件。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向项目联系人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附件:质疑联系渠道。

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件:

质疑联系渠道.doc

无挂靠、不转包承诺书.docx

《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模板.docx

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docx

******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黑名单供应商界定及处理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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