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7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4,304,007.86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yichangFJSZSGZHPG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根据宜昌科创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改造利用工程(一期)施工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无招标相关图纸,无法确定施工边界及具体内容。 回复:图纸已在本次答疑时提供,请自行下载。 二、根据主管部门的招标文件备案意见,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标“企业信用”的评分标准修改为:根据投标人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分值按以下标准计分:当100分≤投标人的诚信分值<102.5分得1分;当102.5分≤投标人的诚信分值<105分得2分;当投标人的诚信分值≥105分得3分;诚信分值在100分以下不得分。(详见答疑文件) 三、本项目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以本次答疑发布的版本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四、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86元。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文件请各投标人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文件领取”菜单中进行领取。 五、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修改为2025年7月21日10时00分。 六、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本次答疑文件,并以该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有限公司 联系人:柯晓鹤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昌市港窑路39-6号 ******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七楼 日 期:2025年7月3日 |
递交时间 |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