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备案号:JS************ 招标项目编号:I************J001 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居民供水提升改造工程 已由******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为14221.2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申请上级资金及其他。 建设规模为 38.52千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拟对宁河区桥北街小区内部供水管道进行改造******消防栓约400座。对现有0.1万户老旧平房的入户供水管道进行改造,同时更换终端配套设备3.9万具。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居民供水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 拟对宁河区桥北街小区内部供水管道进行改造******消防栓约400座。对现有0.1万户老旧平房的入户供水管道进行改造,同时更换终端配套设备3.9万具。由中标单位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服务(含设计概算书)及配合工作。本标段投资额为14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11月12日 至 2025年11月17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2)具体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兼投不兼中。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1日17时00分00秒至2025年10月17日16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05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8052。 招标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爽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504室
邮政编码:301500
联系人:赵工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翠华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资水道红专公寓2号楼旁场区
邮政编码:300202
联系人:王学宇
电话:******
传真:/ 日期:2025年10月11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张爽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504室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 陈熙、曹云凯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ztbts/index.jhtml
本次招标标段为:
******居民供水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 拟对宁河区桥北街小区内部供水管道进行改造******消防栓约400座。对现有0.1万户老旧平房的入户供水管道进行改造,同时更换终端配套设备3.9万具。由中标单位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服务(含设计概算书)及配合工作。本标段投资额为14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11月12日 至 2025年11月17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2)具体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兼投不兼中。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1日17时00分00秒至2025年10月17日16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05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8052。 招标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爽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504室
邮政编码:301500
联系人:赵工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翠华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资水道红专公寓2号楼旁场区
邮政编码:300202
联系人:王学宇
电话:******
传真:/ 日期:2025年10月11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张爽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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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负责人: 陈熙、曹云凯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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