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赤水市大同镇石佛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进行招标, 并于2022/02/10 13:3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不少于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220004EF001001
标段(包)名称:赤水市大同镇石佛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10日 13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16开标室)
******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有限公司
总分:92.41分
报价:******.51 元
项目经理:骆岳飞
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12个月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有限公司
总分:86.55分
报价:******.21元
项目经理:刘浩浩
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12个月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有限公司
总分:84.25分
报价:******.11元
项目经理:朱伟
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12个月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中标结果公示2023年02月13日至2022年02月1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招 标 人:******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赤水市人民南路297号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韦女士
电 话:******
联系地址:遵义市汇川区贵阳路明德商住楼B栋2-2-1
行政监督部门:******水务局 联系电话:0851-******
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咨询:联系电话:******0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