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小柳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61发布日期:2025-10-13
项目地址
台安县小柳河干流及九股河、胜利河支流河段。
招标人名称
******事务中心
项目名称
台安县小柳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编号
************6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30.00%,中央预算内资金:7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7584.69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1)小柳河干流生态修复工程。在小柳河新开河村至南北河湾村区间段;小柳河薄小线至北永线区间段;小柳河台北线至双孙线区间段建设生态修复工程,其中生态缓冲带面积142500平方米、水生植被恢复面积24600平方米,附属设施橡胶坝2座;小柳河杨树排水站下游修建附属设施拦河闸1座(2)九股河水生植被恢复及入河口人工湿地工程。在铁路线桥至郎家窝堡区间段建设水生植被修复工程,水生植被恢复面积130000平方米;在九股河入小柳河河口河滩地建设表流人工湿地84000平方米,湿地进、出水系统1项;附属设施拦河闸1座;(3)胜利河水生植被恢复工程。在项屯起至下游5.8公里处区间段进行水生植被恢复,水生植被恢复面积 145000平方米。(4)水质监测系统。在小柳河、九股河及胜利河上设置5处水质微型自动监测站等。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台安县小柳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标段(包)编号
************61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设计
投标人资质条件
具备以下(1)、(2)、(3)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具有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与城市防洪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以下测绘资质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须为设计资质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编制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提供全过程施工现场服务,并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投标保证金
1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11-10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5-12-25
标段(包)开标地点
******事务中心(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台安县繁荣北街52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及以上职称,且注册在本投标单位。]
合同估算价
130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须为设计资质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10-13 15:00至2025-10-20 18: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11-04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通过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11-04 09: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标段估算价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监督部门
******水利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刘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12-******
招标人
******事务中心
地址
台安县台盘路13号
联系人
崔洪升
电话
0412-******
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426号融汇银城营销中心三楼
联系人
梁超
电话
0411-******
邮箱
******
公告源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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