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有关规定,需要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起步区纺织西路北侧、其大公路西侧,地理坐标坐标为东经116°16′47.318″,北纬23°19′26.153″。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发隆公司)共同,各拥有50%,即每厂5118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共约54208.2平方米(与鸿发隆公司共同,各拥有50%,即每厂27104.1平方米)。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5万元(占比为8.96%)。
计划搬迁后生产规模为印染加工针织布、梭织布、织带等合计21000吨/年。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邮编:515300
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777电子邮箱:******
地址: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起步区纺织西路北侧、其大公路西侧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邮编:510000
联系人:廖工电话:020-******电子邮箱:******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号四楼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具体见******/s/1U5tu6vh4usIyS66BaHJOvw(提取码:c468)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处现场查阅。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具体见******/s/1GcuSUolMdzVZBIJXkS9CTg(提取码:r9jr)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七、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可填写上述“公众意见表”,并在公示期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以便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