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澧水河南部片区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答疑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事项澄清说明如下:
一、本项目属于管网入户工程,分片区实施,故本项目不明确工期节点;
二、******银行出具;
三、更正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类似工程业绩内容,将(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完成单项合同金额 219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燃气管道工程)施工业绩 。更正为:(2)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人完成单项合同金额 219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燃气管道工程)施工业绩 。
四、更正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内容,原文:“投标人完成单项合同金额 2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燃气管道工程)施工业绩。”更正为:投标人完成单项合同金额 2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燃气管道工程)施工业绩。
******建设局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