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家庭产生的)可回收物回收管理工作,我站拟设立一个可回收物暂存点。现以公开询价方式,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接此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街道环卫站设立可回收物暂存点项目。
******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3.项目内容:在中南街辖区海南村西埠路青交尾地块设立一个不少于200m2的可回收物暂存点。
4.项目资金预算:2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后期保养、售后服务及相关税费等)。
5.本项目的质保期为2年,自项目竣工并经中南街环卫站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6.该项目需要现场勘探,现场勘探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请报名单位于当日14:00在环卫站集中前往勘探,逾期不候。
二、报名单位资格条件
1.报名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报名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
3.报名单位需有相应施工资质和项目经验。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项目中选单位中选后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25年10月15日起至2025年10月17日止,逾期报名和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广州市荔湾区中南街增南路88号)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提交资料:请有意报名的单位书面递交资料,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工商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2)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打印公司信息。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及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方案、详细报价清单、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
(5)业绩资料:提供相关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
(6)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7)报名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如获奖证书、相关人员技术证书等。
上述资料均应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密封提交,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同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5.相关费用的承担:各报名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本次项目询价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本单位将不为本次询价向任何参选机构支付任何费用。
四、候选单位确认
1.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3个或3个以上单位报价方为有效询价;
2.在有效询价下,环卫站将根据各报名单位提供的资质文件、报价、过往业绩、方案等进行综合评选,择优选择项目的中选单位。
3.确定中选单位后,将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示,并向中选单位发出通知,其他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将由第二候选单位作为本次询比的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五、项目中选单位在收到中选通知后七天内未与环卫站签订项目合同的,视中选单位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对该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可回收物暂存点设计图.docx
******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