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50******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黄平县 一碗水乡印地坝村、野洞河镇新华村、谷陇镇岩门司村、重安镇望坝村、塘都村。 | ||||||||||||||
******居环境提升、产业发展设施完善。备案证明文件仅代表备案机关确认收到建设单位项目备案信息的证明,不具备行政许可效力 | ||||||||||||||
2.3 合同估算价:******元。 | ||||||||||||||
2.4 计划工期:730 天。 | ||||||||||||||
2.5 标段划分:黄平县传统村落保护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
******居环境提升、产业发展设施完善。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如下专业(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2)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4)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5)联合体投标的只需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即可;(6)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7)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牵头单位及各成员单位同时录入信息。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2日 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1日 09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网上公告模板无法修改, 具体内容以下载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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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1日 |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公平审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