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唐河县城区市政设施日常养护维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唐财采购公开-2025-26-1 | 唐河县城区市政设施日常养护维修服务项目 | ****** | ****** | 是 | ******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 |
(2)服务地点:唐河县时代大道以南、澧水路以北、迎宾大道以东、栀香路以西区域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服务质量:合格;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金额万元或预留 %份额。
2.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接受进口产品 √不接受进口产品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作出承诺;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3.6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各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信誉良好(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算起)。
3.7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或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或社保缴费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开标时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3.9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南阳市诚信库网站******)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南阳市)信息不做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南阳市)信息原件。诚信库(南阳市)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审查不合格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