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内容为:
一、申请人要求:截止比选报名开始至比选截止时间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截图和招标代理诚信无不良行为记录截图。
二、拟任人员要求:1、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招标代理从业资格证书(方章或圆章);2、技术负责人(1人)、专职技术人员(2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资格证书(方章或圆章),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以上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非退休返聘人员);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技术人员中至少有1名具有招标投标法律咨询师证(附:资格证书网站查询截图。注:(1)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可供验证的最近连续3个月可供验证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省外企业需提供总公司为其缴纳可供验证的最近连续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提供的执业资格信息应与《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资格信息一致;(3)公司业绩为建筑工程类,需提供3个及以上公司业绩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①比选结果公示截图,②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截图,③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业绩以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4)提供所有人员的身份证、注册证或者职称证(提供任职资格文件)。(5)以上资料有一项不满足,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下浮 30 %计取,由中标单位根据中标价计算后按规定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注:相关资料编制成PDF并签章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发送到比选人邮箱( ****** )审核,未按比选要求参加比选的视为无效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