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服务单直接采购单一来源公告
******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有限公司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服务单直接采购 |
二、标段(包)编号:****************** |
三、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
******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无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采购项目。服务范围为在太原、阳泉市境内,每市设立1个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点位开展监测工作并获取监测数据。其中在阳泉市提供监测设备(包括碳组分、水溶性离子、无机元素、PM2.5、气溶胶激光雷达)的租赁、站房及辅助设施租赁、设备及站房的运维,以及按照国家或省级要求配合完成各站点的监测数据的上传服务,需按照国家或省级要求开展监测活动,并负责站房内所有监测数据的审核工作;在太原提供监测设备(包括碳组分、水溶性离子、无机元素、PM2.5、气溶胶激光雷达和氨气)的租赁、站房及辅助设施租赁、设备及站房的运维,以及按照国家或省级要求配合完成各站点的监测数据的上传服务,需按照国家或省级要求开展监测活动,并负责站房内所有监测数据的审核工作。 |
七、服务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合同”及“第四章 采购人要求”。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合同”及“第四章 采购人要求”。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合同”及“第四章 采购人要求”。 |
十、服务地点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合同”及“第四章 采购人要求”。 |
************集团内相关企业提供必要配套产品或服务,确需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的规定,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 |
******有限公司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1日 到 2025年07月08日23时59分 |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9日 10时0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有限公司 |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建材城中路27号14幢2层201号010-****** | |
联系人:刘工 | |
电话:010-****** | |
邮箱:****** |
-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 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07-08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7-09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