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仁化县城自来水取水管道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内容(包括验收监测调查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详见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1月1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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