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激光切割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CSSC-06-251102-005)
******有限******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4日),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投标价 | ¥******.00元 | ¥******.00元 | ¥******.00元 |
交货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55天交货,27天安装调试完成 | 响应,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付使用(其中:2个月完成设备制造及到货,到货后1个月完成调试、取证、验收) |
综合得分 | 93.56分 | 85.94分 | 81.66分 |
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情况 | 均响应 | 均响应 | 均响应 |
质量 | / | / | / |
项目负责人 | / |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质疑受理机构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有限公司
质疑受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16室
质疑受理联系人:文女士
质疑受理机构电话:020-******
质疑受理机构传真:020-******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