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甲方作为投保人为宁乡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以及临时来宁乡市出差、旅游、务工的流动人口)统一向乙方投保二元民生保障保险,保险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按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1、保险责任:
(1******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行为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给付。
(2******居民在承保区域内由于下列原因导致人身伤亡,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给付:
①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风、暴雨、暴雪、寒潮、雪崩、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热带风暴)、海啸、风暴潮巨浪、赤潮、海冰、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冰雹、沙尘暴、干旱、森林草原火灾;
②在上述自然灾害中的抢险救灾行为。
(3******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给付。
(4)火灾公众责任仅承保宁乡市区域内非营利性公共场所无须申请工商登记的项目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时,因该场所内发生火灾、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
******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发生公共区域溺水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赔偿,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给付。
************图书馆、侯诊室、侯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非盈利场所。
(5)救灾人员伤亡救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人民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应由被保险人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6)政府维稳救助是指在保险期限内,对宁乡市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或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实施维稳救助。
(7)紧急救援费用补偿是指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减少事故损失或为抢险救援而采购或征用救援物资、人员场所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劳务费和被征用设施、场所的补偿费、事故现场的医疗救治费用。
(8)善后处置费用补偿是指被保险人为确定事故责任、损失金额、进行善后等而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包括聘请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第三方专家发生的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2、赔偿限额
(1)见义勇为救助责任累计责任限额20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000万元,每人伤亡责任限额40万元,每人医疗责任限额4万元。
(2)火灾、爆炸救助累计责任限额20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000万元,每人伤亡责任限额15万元,每人医疗责任限额4万元。
(3)自然灾害救助累计责任限额20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000万元,每人伤亡责任限额15万元,每人医疗责任限额4万元。
(4******居民因发生公共区域溺水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赔偿,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每人伤亡责任限额8万元,每人医疗责任限额4万元,累计责任限额200万。
(5)救灾人员伤亡救助保险责任,累计责任限额100万元,每人伤亡责任限额40万元,每人医疗责任限额4万元。
(6)特别约定,对宁乡市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或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实施维稳救助,每人救助限额5万元,累计责任限额150万元。
(7)紧急救援费用补偿,累计责任限额2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60万元。
(8)善后处置费用补偿,累计责任限额2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60万元。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1、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便函【2025】15******有限公司2024年度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SARMRA评估得分为86.78分。
2、根据中国保险服务质量指数信息查询系统发布的 2024******有限公司保险服务质量指数得分为92.44分。
3、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保局《关于2024年保险业消费投诉情况的监管通报》金消保发【2025******有限公司亿元保单投诉量为0.20件/亿元。
(6)履约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相关要求组织验收。
2、验收依据:采购人提供的投保人员名单、成交供应商出具的保单、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
3、验收要求:由采购人组织三名或以上工作人员根据对投保人员名单、成交供应商出具的保单、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进行人数、姓名、身份证号、保险范围、理赔数额等信息检查核对,资料齐全、准确,核对无误的验收合格,有漏出单或是信息有误的由成交供应商补充和修改后再进行检查核对,直至验收合格后为止。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