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5-240206
一、竞标条件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大清河治理工程(廊坊段)施工项目部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采购项目,由招标人负责招标,合同签订由施工项目负责签订执行,采购标的物计划使用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大清河治理工程(廊坊段)位于廊坊市南部,文安县与霸州市交界处,雄安新区雄县组团东部。河道治理起点自文安县潘庄子村起,终点为赵王新河汇合口处,治理段全长共计 29.53km。为满足河道日常巡河及监管要求,本次对河道两岸未硬化的堤顶路进行硬化改造,对现状堤顶无路、土路或砌砖路河段进行道路新建及改造,整治河道总长度共计39.121Km,其中沥青路面30.775Km,石渣路面8.346Km,本工程质量标准优良,总工期16个月。
2、竞标范围
大清河治理工程(廊坊段)施工项目所使用的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采购数量 | 备注 |
1 |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 水泥掺量5% | 吨 | 80946.00 |
|
| 合 计 |
|
| 80946.00 |
|
备注:本次竞标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竞标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竞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本次竞标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至本工程供货结束,按甲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大清河治理工程(廊坊段)施工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6.1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应采用集中厂拌法施工,碎石级配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中3.6.2中G3规格。
水泥稳定碎石中水泥含量为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压实度(重型)不小于97%,基层7d无侧限抗压强度应不小于3.5MPa,满足《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23规范。
水泥采用强度等级42.5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应大于3h,终凝时间应大于6h且小于10h。
碎石应洁净、干燥、表面粗糙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磨耗性。其颗粒形状应具有棱角,接近立方体,不得含有软质和其它杂质,采用石料反击式破碎机轧制而成,碎石的压碎值不大于30%,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20%。
6.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采购选用原材料,并自行抽样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禁止质量不合格的材料进场。
6.3乙方须保持完整的材料生产记录、出厂合格证、进场检验等资料,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对生产现场检查(包括对原材料的抽检和生产过程的监控及抽检,并检查其内业资料是否与产品相对应),乙方对此要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进行推辞。
7、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卖方根据结算单向买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满足买方财务要求且与结算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按月结算,买方在收到发票之后,结算后次月无息支付结算金额的90%货款,完工验收完成后次月支付总结算金额的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时间为竣工验收完成后12个月,在质保期结束后次月无息支付。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对于未达到资质要求、相关资料造假或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1、竞标响应人为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制造企业/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及一般纳税人,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年生产能力在15万吨以上。应具备本次所采购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的生产制造等能力。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代理商必须得到制造企业/生产厂家正式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厂家的资质证书及相关产品检测报告。
3、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4、竞标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竞标响应人近三年具有与本次竞标产品相同或相近销售业绩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列举具有代表性的业绩,以合同为准,附中标通知书、合同、供货发票扫描件)。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过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竞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投标人在区域内有完善的营销网络,具备履行本合同而必需的物流、仓储、供应保障能力。
9、本次竞标为平台全流程,请竞标响应人务必认真阅读公告“竞标文件的递交”, 尽早办理竞标所必须的电子密钥。
10、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4年10月8日下午17:00 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竞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竞标项目竞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集采平台下载竞标文件。
五、竞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1、竞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10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竞标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竞标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竞标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及签到等流程须各竞标响应人在线进行操作。竞标响应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08转06;方式2)请登陆******/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竞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竞标响应人自行承担后果。
集采平台客服电话:******06转06
电子钥匙办理客服电话:010-******
(2)各竞标响应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电子钥匙进行电子竞标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竞标响应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竞标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各竞标响应人无须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当天)现场递交纸质版竞标响应文件,本次竞标全流程在线竞标,不用递交纸质竞标文件.
2、竞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竞标文件的竞标响应人。
******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竞标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竞标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竞标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竞标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标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标公告同时在中******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16号水电大厦501室
******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16号水电大厦
邮 编:710068
联系人: 李先生 张先生 娄先生
电话: ****** ****** ******
九、监督机构
******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转8135
******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