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汇川区停车场配套更新及充电桩建设项目”的澄清说明各投标人:将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备电力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更改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备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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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与修改公告PDF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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