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有限公司(520381-2021-CR-29)、丹霞大道新一中南侧项目(520381-2023-CR-18)地块
******街道望城社区
******有限公司
地块面积:71724m2(合107.5855亩)
******有限公司(520381-2021-CR-29)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05.69960°,北纬28.56207°;丹霞大道新一中南侧项目(520381-2023-CR-18)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05.70085°,北纬28.56190°
******居住用地(0701城镇住宅用地)
二、调查地块概况
******有限公司(520381-202******街道望城社区,调查地块总用地面积71724m2******有限公司(520381-2021-CR-29)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05.69960°,北纬28.56207°,面积52885m2(79.3271亩);丹霞大道新一中南侧项目(520381-2023-CR-18)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05.70085°,北纬28.56190°,面积18839m2(28.2584亩)。
******人民政府关于出让2021-1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赤府函[2021]75号)、关于出让2023-0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赤府函[2023]130号),各地块所在区域地块编号依次为2021-15、2023-04,地块性质为住宅用地各地块******居住用地(0701城镇住宅用地),地块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开展调查。
三、调查结论
******有限公司(520381-2021-CR-29)、丹霞大道新一中南侧项目(520381-202************居住用地、灌木林地、开挖场地******居住用地。各调查地块内部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可能影响土壤和地下水的人为活动发生。现场踏勘过程未发现地块内部及相邻地块有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油品的贮存或地下输送管道、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也未发现地块内土壤存在被污染的迹象或痕******************************学校均采取相关环保措施,距调查地块尚有一定距离,同时在考虑风向、地下水流向及地表水流向对地块影响的因素下,其污染物排放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基本无影响。该地块及周边相邻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无相应的环境污染事故查处记录;由此确定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受到地块内及地块外污染物迁移的影响可能性较小。
综上所述,各地块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后,确认各地块内及相邻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居住用地(0701城镇住宅用地)(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四、公示信息反馈
本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8日-10月25日)。公众对本项目有相关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五、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人:贺才兵 联系电话:******
意见反馈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