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院听力筛查室建设项目进口产品论证公示
******保健院拟采购听力筛查仪一台,本次拟采购的设备已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规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论证,现公示如下: ??????????
一、采购人******保健院
二、项目名称:******保健院听力筛查室建设项目
三、预算金额:31.5万元,高于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四、采购内容:拟采购听力筛查仪一台
五: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理由:******医院出生的新生儿******医院无此设备,多次省市妇幼工作会议要求,二级妇产机构必须配备此设备,对新生儿听力筛查,监测必须达到100%。进口产品相对国内厂家生产的产品稳定性强,精确度高,能够更好地保证诊断质量、保障患者权益,也将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医疗水平和技术,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服务。
且该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禁止或限制的产品,故申请采购进口产品。
六:专家论证意见:
? ? 详见附件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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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人:灵台县******保健院
地 ?址:灵台县蒲河路51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8674
******有限公司
地址:灵台县世纪花园C区11-2号
联系人:李红丽
电话:******
备注: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购进口产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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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专家论证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