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项目(EPC+O)澄清补遗
致各投标单位:
现对鹤庆县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项目(EPC+O)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变更修改:
1.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第5条中的5.2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运营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蔬菜、水果、花卉、园艺作物种植及批发。现变更为:运营资格:负责运营的单位,具备完成本项目运营的各项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注:(1)本项目以变更调整后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变更调整后的电子招标文件;
(2)请各潜在投标人严格按照变更调整后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准时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农村局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