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香坊区前进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小区外市政配套项目施工(第一阶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G0100G25084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市香坊区前进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小区外市政配套项目施工(第一阶段) 已经由******委员会 哈发改审批〔2024〕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政府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部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香坊区前进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小区外市政配套项目施工(第一阶段)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前进村。
2.3建设规模:南北路4(新路名:前平路 三环路-合江路)道路起点三环路,终点东西街2,全长289.149m,规划红线宽30米,双向4车道标准,为一条南北走向的城市支路;东西街2(新路名:合江路 前平路-征仪路)道路起点南北路4,终点征仪路,全长479.947m,规划红线宽30米,双向4车道标准,为一条东西走向的城市支路。其中东西街2本次按半幅规划红线宽度15m断面建设,为双向两车道标准。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计划工期:2025年5月25日—2025年9月26日,共124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3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下同)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
3.3.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5年05月09日18时00分至2025年05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开标时间为2025年05月30日09时30分。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不需到达开标现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04月至2025年04月)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9.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9.5 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9.6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9.7 招投标活动******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
9.8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9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的,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项目建造师)。投标代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所需招标投标活动(包含但不限于网上开标、澄清、答疑等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不得互用项目小班子人员证件进行投标。
9.11如中标,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人员配备情况组织施工,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班子主要成员将完成从开工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现场管理工作,在此期间不得兼投其他项目,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班子主要成员。
9.12不得通过挂靠其他企业方式,以多家企业的名义参加投标;
9.13不得通过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
9.14不得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投标人名义投标;
9.15投标人应承诺完全接受招标人的付款条件,保证在招标人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连续施工。
9.16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需配合招标人将拟派项目组织机构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监管系统的锁定管理。如需要提供投标人企业锁的,投标人应在立即将企业锁递交到代理机构进行信息录入。中标候选人未及时递交企业锁或者递交的企业锁中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无法进行信息录入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招标人将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重新招标。
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人员后续到“省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系统管理。
9.17外省企业应按照“关于做好外省建筑企业进入我省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黑建建2018-10号文件执行。
******建设局"哈住建******有限责任公司等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 "列入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评标之日,评标之日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9.19本项目将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为:******:8001/jgweb/#/login,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4150号
联系人: 余阳
电话: ******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88号会展银座3层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邮 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