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丰台区卢沟桥乡卢沟桥村集体产业用地(卢沟桥宾馆)项目新建燃气锅炉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丰台区卢沟桥乡卢沟桥村集体产业用地(卢沟桥宾馆)项目新建燃气锅炉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地点:丰台区卢沟桥乡卢沟桥村集体产业用地(卢沟桥宾馆)项目绿隔产业用房东侧地下二层
建设单位:北京卢沟桥金色裕民投资管理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3日—2025年6月1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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