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2 工程规模:人行道宽2.5m,非机动车道宽4.5米,绿化隔离带宽2米,机动车道宽8.8米。”现改为“工程规模:人行道宽2.5m,非机动车道宽4.5米,绿化隔离带宽2米,机动车道宽8.8米。钢铁西路接头处至湖东路沿边处的机动车道长度大约32.3m,非机动车道长度大约47.6m,因长度属于不规则的,故最终以现场实际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其余内容不变,请各位投标人认真做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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