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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交易必须为中储粮网会员并缴纳会员服务费,由于中储粮网系统迭代升级,为确保会员交易正常进行,请参加交易的会员至少提前一天登录中储粮网查看应用,如遇问题请致电中储粮网服务电话。因个人操作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交易的,中储粮网概不负责。中储粮网登录方式为两种:通过短信验证码或密钥方式登录交易。对于列入中储粮系统黑名单客户,予以剔除交易资格。 (二)交易成交后,成交合同、买卖双方的粮款收付、交割、结算等所有与合同执行相关的行为必须通过“中储粮网”在线进行,否则导致保证金无法释放的后果由企业自负。 (三)本网站暂时免收交易手续费,但在交易中出现违约行为的,违约数量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将全部扣除。 (四)本次竞价专场成交合同的履约时间及入库作业时间具体详见清单。 (五)数量确认:******有限公司库内电子地磅计量为准。 (六)资金结算:稻谷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及食品安全指标买方预检合格入仓后,按入仓数量支付95%货款(按到货批次逐批确认、逐批付款);剩余5%货款待合同履约完成且卖方提供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结清。 (七)本合同原则上不予延期,若卖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之外的原因造成延期交货的,延期申请经买方同意后,买方在合同结算时将按照每天实际延期交货数量对应货款总额的0.005%标准计算,按实际延期天数据实收取卖方延期交货违约金。由于卖方延期交货,或由于粮食品质等原因,给买方造成超架空期的政策风险、法律风险、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赔偿。同时,买方也可视情况解除合同,视同卖方违约。 (八)成交合同的履约期限为自交易合同成交之日起生效,卖方要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内均衡供货。 (******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检验结果为准,发生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严禁掺杂陈粮,如出现新陈粮混装,由此所产生的政策风险及相关责任均由卖方承担。 (十)卖方发货前需提供该批粮源有效的粮食质检报告及《新粮承诺书》。 (十一)卖方相关承运车辆、船只、集装箱等装载工具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及《中央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 四、保证金 中储粮网线上交易实行保证金制,会员企业参与交易前须向中储粮网会员资金账户内预交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10元/吨(其中交易保证金10元/吨,履约保证金200元/吨)。有竞价意向的会员必须根据拟交易数量缴纳足额保证金,方可在中储粮网进行交易。 五、交易保证金、粮款汇款账户 ******银行的托管服务,每位会员都有自己独立的中储粮网托管账户(查看位置:登录中储粮网后,财务管理—我的资金账户),请参加交易的会员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竞价保证金及货款。 收款单位账户名称:参与竞拍会员(自己的)企业名称 ******银行德外支行 银行账号:参与竞拍会员企业(自己的)托管账号 银行行号:1021 0000 0136 银行所属区域:北京市西城区 六、其它事项 (一)参与交易方须承诺向中储粮销售的粮食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非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陈粮或中央、各级地方政府储备轮出陈粮。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等违规违法行为,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危害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等行为。 对存在上述行为的会员,中储粮网有权依照《中储粮网会员暂行管理办法》等平台规则,采取提示、劝告、扣除或划转保证金、取消会员资格、降低信用评级、加入黑名单、限制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等措施,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赔偿守约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索赔、任何花费(包括但不限于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因遭受行政执法而支出的罚款与费用等)。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中储粮福建分公司稻谷竞价采购专场交易细则》(2025年7月3日试行)及中储粮网有关规定执行。 (三)交易合同、结算清单、款项收付相关单据,随交易进度由本网站系统自动生成,并支持打印,会员可根据需要自行操作。 中储粮网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3306、3307、3308、3318 出入金电话:010-****** 传真: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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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粮网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