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污水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有限公司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13号4层 | 1,247,8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 ******医院污水处理服务 | ******医院新大楼、院本部、海河分院、医养中心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包括院本部、妇儿大楼和科教楼、门诊综合大楼、医养中心、海河院区等 5 处站点的污水处理运维服务工作。 | 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营管理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主要包括:为污水处理站配置合格的操作、维修人员,提供设备维修保养以及更换设备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 成交供应商需按行业标准,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要求,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等建立完整、完善的记录台账资料,按时按实规范填写存档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盛(采购人代表)、薛斌、梁异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担,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关于代理服务费的相关规定以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约定,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进行收取。
(注:根据项目实际中标金额,添加下列计算示例。例如,中标金额为100万以下的项目按照1.50%收取;中标金额为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100万以下部分按照1.5%收取,100万以上部分按照0.80%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698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请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西昌市顺河路169号
联系方式:宋媛媛;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办事处
联系方式:马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30日
相关附件:
污水处理服务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