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
2025 年1月8日
快手智能云乌兰察布大数据二园区数据中心项目(A1、A2、A3机房楼)、磁带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意见.pdf
快手智能云乌兰察布数据中心二园区机房(A1、A2、A3机房楼)磁带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_1-6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