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刑事技术耗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4: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有限公司 | 成都市金牛区金丰路6号10栋14层12号 | 88,704.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4(公共耗材及现勘专业耗材):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A****** | 其他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 | 公共耗材及现勘专业耗材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1(批) | 88,704.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万霁(采购人代表)、蒋婷婷、官真水、李丽、申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4:?0.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品目:其他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
******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
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
采购计划号:************3581[2024]04677 ;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有限公司所投产品中核心产品“呼吸防护半面罩”品牌均为“3M”,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第5.38条中“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有限公司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公安局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136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丹、周孟超、丁春来
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