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新华村(三家子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工程项目(第二阶段)
二次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FJ0102G******1001
致各投标人澄清内容如下:
1、本项目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格式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由于上传文档限制50MB,现增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2、3、4”模块,投标人可将清单报价分开上传至“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2、3、4”4个模块中。
2、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低于(不含等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不含等于)招标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总额,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评标将否决其投标。最高投标限价的总额包括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中总价、分部分项合计、措施项目合计。
其他内容不变。
注:本澄清公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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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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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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