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高县螃蟹湾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补遗书
2024年12月25******水利局对“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高县螃蟹湾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提出《招标文监督意见书》,现针对意见书作出以下补遗:
1、勾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第(25)项。
2、增加合同专用条款17.2.1第(2)条工程材料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约定为:第一次扣回:完成工程量的30%扣回预付款的40%;第二次扣回:完成工程量的50%扣回剩余预付款。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高县水利工程建设站(高县水土保持站)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