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26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yichangJSGCTY_ZHPGFHJ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一、提问部分 招标文件中未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请提供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谢谢! 答:详见本次澄清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图纸。 二、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71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合同条款增加内容:1、电缆主材品质不低于该招标单价同比例下浮的品质(同比例下浮是指投标总价与招标总价的比例),或产品品质不低于参考品牌品质。2、主材样品要求:需发包人、设计师确认样品。电缆主材的价格不低于该招标单价同比例下浮的价格(同比例下浮是指投标总价与招标总价的比例),或产品价格不低于参考品牌价格。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2025年12月2日澄清时上传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按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体育场路45号 联 系 人:龚元成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 联 系 人:高开华、周冬梅 联系电话:0717-******-8040 日 期:2025年12月2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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