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
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服务中心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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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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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汶川县三江镇照壁村2组56号 |
更正前:证书号:汶漩国用(2015)第434-2号(不动产单元号:******7205GB00001W******);更正后:汶川县三江镇照壁村的预售项下的未售房源【汶房(******)预售证第00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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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