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309永顺县万坪至盐井公路工程补遗公告(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补遗如下:
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第4点原内容“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和工伤保险除外)、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修改为:“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除外)、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第5点原内容“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0.35%;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为保险费率为0.05%,事故次数不限;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上述保险费的支付细目,投标人根据上述保险费率计算出保险费,填入工程量清单。除上述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以外,所投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修改为:“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0.35%;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0.05%,事故次数不限;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上述保险费的支付细目,投标人根据上述保险费率计算出保险费,填入工程量清单。除上述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以外,所投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
3、本项目招标文件P146页“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增加:“本项(4)目细化为:进度付款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及财政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支付,一般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结算审计报告出具前,发包人累计支付承包人工程价款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价款总额的80%,预留审结工程价款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4、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P147页“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17.4质量保证金第17.4.1项第二款“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百分比:月支付额的5%,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的规定”内容。
同时在招标文件P163页“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增加:“17.4质量保证金-17.4.1项修改为:在进度款支付过程中不扣留质量保证金,待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经审定后办理支付时一次性扣留结算审定工程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5、本项目招标文件P157页“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7.2.1(1)原内容“开工预付款金额:/%签约合同价”修改为:“开工预付款金额:10%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
6、本项目招标文件P157页“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7.2.1(2)原内容“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修改为:“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沥青、水泥、砂石、钢材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60%(按照实际工程月进度进行支付,具体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为准)”。
7、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10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本补遗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本补遗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公告为准。招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都做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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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3日